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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在线】荒唐的“招工费”

编辑:李清海 发表时间:2020-12-15 08: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胡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区纪委监委建议将其调离司法队伍。”

  “感谢你们查清了原委,不然我还被蒙在鼓里。我也很后悔,找工作不能这样找……”11月20日,信访举报人对前来告之处理结果的纪检监察人员说道,其儿子刘某也对找工作受骗感到羞愧不已。

  事情得从半年前说起。2020年5月26日,永州市冷水滩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称冷水滩区杨家桥司法所工作人员胡涛以司法所招聘工作人员为名向其索取招工费2.8万元。

  “利用公职人员身份向他人索取钱财,涉嫌违反廉洁纪律,严重影响公职人员形象,请立即开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区纪委监委领导批示,信访室将信访件转至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

  区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经过仔细调查核实,事情终于水落石出。原来,举报人儿子刘某是一名“90后”。五年前,刘某与胡涛在网吧认识,因为一起组队玩游戏成为了朋友。2018年6月,待业在家的刘某正为找工作发愁。胡涛提出可以帮忙解决正式工作,并表示找关系协调运作需要收取“招工费”。

  由于与胡涛相识多年,并且刘某在网上查询到,2018年5月冷水滩区司法局确实发布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公告,因此刘某对胡涛的说辞深信不疑,马上支付了1000元预付款给胡涛。一个月后,胡涛表示关系找好了,刘某应要求支付了1.5万元“协调费”。见刘某如此“爽快”,胡涛以服装费、入党费等名义又陆续向其索要钱财,刘某又通过微信9次转账6270元给胡涛。截至2018年7月,仅仅一个多月,刘某以现金或微信转账等方式给了胡涛22270元。

  “我当时到过他所在的杨家桥司法所,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骗我的。”谈话中,刘某至今仍对此一头雾水。事实上,当时司法局招聘工作早已结束,胡涛只是打着安排正式工作的幌子,向其索取“招工费”。为了让刘某暂时不起疑心,胡涛请其去杨家桥司法所喝茶聊天,还拿来一套旧制服给刘某,带他去火车站溜达,谎称让他提前参与值班熟悉工作。

  直至2018年底,胡涛共收取刘某“招工费”28000元,但刘某仍未正式入职,其父亲便怀疑此事是骗局,要求胡涛退款。由于胡涛家庭困难,在外欠款较多,仅退还其5300元便无力偿还。在区司法局的介入下,胡涛两次写下保证书承诺对剩余的22700元分期付款,20个月还清。但是胡涛未按保证书履约兑现,刘某父亲这才前往区纪委监委检举揭发胡涛。(永州市冷水滩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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