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打了折扣”的补偿金退回来了

“感谢纪委同志帮我们要回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我们很满意!”近日,祁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同志来到下马渡镇江月村向村民集体反馈检举控告处理结果时,村民握住他们的手,激动地说道。
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下马渡镇江月村开展“冲刺问题清零、决战脱贫攻坚”走访时,不少村民向工作人员反映:“村里800多亩生态公益林地的补助资金被‘打了折扣’,只发放给村民补偿资金70%,还有30%被村干部私吞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联合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经查,该村支书蒋某某及4名村干部截留挪用了该村两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30%。最终,蒋某某等4人分别受到相应处分,涉案违纪款1.78万元全额上缴并如数返还给受益群众。
江月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打折”发放是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祁阳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结合永州市生态扶贫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组成三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有生态公益林的镇、村,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集中治理“回头看”。同时,督促县林业局认真落实《永州市林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要点》,对全县22个镇(街道)443个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自查梳理,整改落实,打通生态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该县共排查发现资金监管不严、不如实发放、截留挪用资金等三大类问题43个,督促整改问题43个,党纪政务处分15人,追邀资金210余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1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整治生态扶贫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加强监管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找准‘病灶’,靶向治疗,推动生态扶贫惠民资金精准落户,确保扶贫惠民政策落实不‘打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祁阳县纪委监委 陈黎婷 邓辉)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