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督查追缴人防易地建设项目费145万元

“一是区人防办职能职责定位不清、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全区7个易地建设项目中,出现5个项目未批未审;二是履职不主动,区人防办对5家应缴纳而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单位一直未采取行政措施……导致人防易地建设费缓缴、欠费严重,‘应收尽收’政策落实不到位。”2020年10月,一份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汇报递交到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全委会上,这份报告是区纪委监察工委专项督查小组通过近10天的深入走访、调研和督查形成的。
随后,全区开始启动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整治立行立改工作。“我们对区人防办进行督促,要求其对8个应缴未缴的建设项目先后通过采取下达易地建设费缴纳告知书、催缴通知单、责令补缴易地建设费用决定书等行政措施和司法强征等手段,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目前已完成7个易地建设项目、1个工程建设项目共计145万余元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用的征缴,实现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全覆盖。”该区纪委监察工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介绍。
区纪委监察工委结合专项治理督查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围绕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人防自建工程中帮助投标人串标、围标,违规指定施工或采购,“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批准不履行、少履行防空地下室建设义务或降低建设、验收标准,违规“减免缓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权力寻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人防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8个方面的问题,前移“监督”关口,督促各责任单位在资料留存、规范管理、铁腕执法和“应建尽建”“应建必建”“应缴必缴”等方面整章建制,织密监督网,坚决堵住项目建设前置程序中的廉政风险点漏洞。(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工委 鲁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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