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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处理217人次

编辑:李清海 发表时间:2021-01-28 09: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这次谈话提醒让我对遵规守纪多了一份警醒和自觉……”近日,益阳市资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某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谈话提醒时,该同志深有感触地说。这是资阳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的一个缩影。
    2020年,资阳区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定期汇报、自查自纠、督查检查机制。
    该区严格按照“抓细、抓常、抓实”要求,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纪委监委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派出纪检监察组协调整合同类型监督检查,共同排查起底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着力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
    2020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7人次,在“四种形态”中占比67.8%。“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刚性约束,又能感受到组织的关心与厚爱。”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资阳区纪委监委 何文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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