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给村民“发钱”却被村民举报……

通常来说,发钱给村民,村民应该心怀感恩,然而桂阳县塘市镇罗塘村的村组干部给家家户户都发了钱,反倒被村民举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为解难题,动起歪脑筋
2017年,桂阳县塘市镇罗塘村7、8组吴家冲水库出现了险情,排除险情后,塘市镇就将吴家冲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向桂阳县水利局申报立项。
2018年3月6日,桂阳县水利局将吴家冲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行了立项,并计划拨付桂阳县2017年灾后薄弱环节建设省级补助资金9万元,同时,桂阳县水利局给该项目提供了指导性图纸,组里可参照该图纸施工。
拿到图纸后,塘市镇罗塘村7、8组组长吴某湘根据以往做工程的经验推算出该工程如果完全按照图纸施工的话,至少需要20多万元,那桂阳县水利局拨付的9万元还远远不够。村组干部为此伤透了脑筋,后来罗塘村支书吴某华想到7、8组还有移民户,可以试着向桂阳县移民局再争取点资金。就这样,吴某华等人动起了歪脑筋,吴某华等人起草了一份申请移民项目资金的报告,在这份递交给县移民局的申报资金报告中,吴某华等人并没有如实说明该项目已经到县水利局立项的情况。
提交报告后,村组干部还是没敢组织人员施工,一是担心桂阳县移民局的资金不一定能申请到,二是就算申请到了,也怕不够。为了尽量节省开支,经过共同商议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由组里出资承建该项目,组长吴某湘牵头购买材料及联系人员施工,在保证坝体安全的情况下改变部分工程量。2018年5月,吴某湘开始组织人员施工,整个工程耗时约一个多月。工程款由组里先行垫付,最后结算该工程的实际支出为6万多元。
应对验收,搞起小动作
2018年7月,桂阳县水利局的工作人员到塘市镇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了《桂阳县塘市镇罗塘村山塘除险加固工程结算表》,认定该项目的工程造价为12万多元。
与此同时,桂阳县移民局在没有严格审核该项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将吴家冲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再次立项,并计划拨付移民资金5万元。罗塘村收到桂阳县移民局已立项的消息后,吴某华、吴某湘和吴某国等人想着虽然县水利局安排的9万元已足够支付实际工程款,但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不容易,既然申请到了就先拨付下来再说,还可以留着做组里其他的项目工程。不久后,罗塘村7、8组组干部在隐瞒桂阳县水利局已立项的情况下,邀请县移民局的领导到水库现场进行验收。实际上,县水利局验收吴家冲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后,罗塘村七、八组并没有新增工程量,县移民局验收的就是同一个项目。
2018年10月,桂阳县移民局的工作人员到工程项目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后,吴某湘等人在填写县移民局下发的项目立项申报审核表、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结算表及验收鉴定书等资料时,担心影响资金拨付,没有如实将水利局计划拨付的9万元填入资金来源栏,并在在验收结算表上随意填写了工程量及88850元的工程造价。报账时需要有承包人及相关的承包合同,吴某湘、吴某国等人又伪造了会议记录和承包合同,假意将项目工程承包给吴某湘。
为安全起见,吴某华等人还特意做了两份承包合同,让人以为是两个项目工程,随后便分别到水利局及移民局报账。2019年5月13日和2019年7月2日,桂阳县财政局将县移民局的5万元和县水利局的9万元分别拨付到吴某湘的农村信用社存折上。
违法违纪,终究食恶果
钱到账后,吴某湘与吴某国、吴某华等人商量这两笔钱怎么用。吴某湘提出之前维修礼堂村民都出了钱,现在有10多万元剩余,不如将钱退还给村民。吴某国不同意,提出将钱留着用于后续组里其他的工程项目。经过讨论,他们决定先按每口人200元发钱,剩余的钱用于组里周转。
随后,吴某国便按照组里户数制作了一份发放明细表,总人数539人,合计发放金额107800元。2019年8月26日,经清账小组清账后,吴某国将出纳及会计工作移交给吴某湘,吴某湘接管账务后将钱按发放明细表发放至村民手中。
2019年7月,有村民分别到中纪委、省纪委反映塘市镇吴家冲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存在重复立项的问题。2020年3月,桂阳县纪委再次接到村民的反映。核查组先后找桂阳县水利局、县移民局及塘市镇政府申报立项的经手人员了解核实情况。2020年5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桂阳县塘市镇罗塘村村组干部对吴家冲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重复立项,骗取国家资金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村支书吴某华、7、8组组长吴某湘、原会计吴某国被立案审查。2020年11月,吴某华、吴某湘、吴某国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吴某华等人作为共产党员,本应严守党纪国法,却打着“为民着想”的旗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刻意隐瞒事实,导致项目重复立项,骗取国家资金,还试图用假的资料来麻痹自己,欺骗组织和他人,发了不应该发的钱。这说到底是思想的总开关出了问题,政策掌握得不透彻,最终只是“好心办坏事”。这不禁让人感叹:为民谋利办事,固然是好的想法,但也要严守规矩,取之有道。(桂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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