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湖:酒驾被处分,宣布决定还得“红红脸”

“经调查,2020年5月29日20时26分,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柳叶湖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李某作为党员,本应遵纪守法,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社会影响较坏,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宣布完毕,台上的李某顿时满脸通红。3月24日9时,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活动室,一次特殊的支部党员大会正在进行。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此次酒驾被查获看似偶然事件,其实是长期以来对自我要求放松、思想上麻痹大意的必然后果。我接受组织的处分决定,坚决改正。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当着大家的面,李某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没想到,这次处分会当着我们大家的面现场宣布,看来以后要多学习纪律规矩,更要遵纪遵章办事了。”随后,与会党员发言。
“李某违纪违法案的教训十分深刻,作为党支部书记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支部在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制度落实上不经常、不严格……”会议最后,柳叶湖旅游度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书记喻某告诫大家,要吸取违纪违法案例教训,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监工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珊表示,“形式,实现处分决定宣布从一张纸到一堂课的转变。”
据介绍,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避免处分决定一宣了之,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监工委坚持“一案一警示”,每一个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后,都要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中公开宣布,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监工委 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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