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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做实检举举报平台“四督”文章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1-05-18 08:2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平台常态化督查的要求,解决当前在平台应用中发现的问题,桃源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四督”,确保检举举报平台用好用实。据悉,自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正式运行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向各使用单位下转信访件86件次。

  下转办理电话督。信访件登记签批完成后,下转到基层版单位的同时打电话给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告知次日接收,县纪委信访室在办理子平台查看“操作轨迹”确保信访件及时签收。根据下转时间登记台账,及时通过电话或微信群督促信访处理的各个操作环节在时限内完成。

  录入报结线上督。基层版使用单位在信访问题办结后,办理子平台“基层审批”栏待审信访件中,对于附件缺失、命名不规范等不合格的予以回退并告知操作员。转线索处置的信访问题办结时,要求将报结材料扫描到基层版系统保存后由县纪委信访室专人登录检查确认后再点“了结完毕”,线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督即改,已改促学,确保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带案下乡现场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和负责联系各片区的5个纪检监察室负责对41个基层版使用单位除了日常通过电话和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检查时,全面排查各个平台操作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和错误问题,将发现的问题建成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于共性问题或业务能力偏弱单位,每个季度带着问题“走出去”,进行线下指导,通过现场面对面、手把手进行培训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联系指导,切实减少平台操作失误,推动平台高质量运行。

  超时超限领导督。对于违反“三个严禁”中超时签收录入、违规转送、缺项上传等违反基本要求的行为发现一次群内通报一次,由协作片区的分管常委或副书记督促,压力层层传导,推动一把手监督实起来、硬起来,落实基层版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桃源县纪委监委  刘世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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