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五查五看”保证处分执行不走样

“这张《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填写不规范,违纪人员处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情况没有写清楚,处分公示情况未填写……”近日,桃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进行本年度处分执行检查工作的督查时,在某单位直言不讳,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处分决定执行是执纪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如果由于执行不到位,导致纪律处分“缩水走样”,出现评优一如既往、绩效考核照发不误等现象,就会严重损害纪律的严肃性,使处分的惩戒作用无法充分发挥。为此,该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措施、堵塞漏洞,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走样”。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向各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提前下发了《关于对处分决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内容与事项,要求各单位做到“五查五看”,即一查《送达回证》,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被处分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文件是否按要求归档;二查公职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考核等次发放年终奖励;三查工资调整情况,即看受处分人受到降级、撤职以上处分后是否按规定降低工资待遇;四查职务变动情况,看有无在处分影响期内违规提拔;五查单位工资表,看公职人员被采取行政、刑事措施后工资、生活费发放情况。并由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单位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结合对相关单位下发的受处分人员的执行情况汇报清单,做到不遗漏处分对象。截至目前,已对24个县直单位的80名以及12个乡镇的21名影响工资和年度考核的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3个单位存在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未按规定执行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按照“边查边反馈、边查边改”的方式,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整改时限的问题,限期要求整改到位,并形成整改记录。此外,还会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情况予以追缴,杜绝出现纪律处分成为一纸空文的现象。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将此次检查结果作为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的重要一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分析问题成因,不断完善纪律处分执行的方式和流程,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以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和警示作用。(桃源县纪委监委 章瑞 邓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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