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提名”险遭“除名”,他却说暖心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加班加点查清事实为我正名,让我能顺利提名,太暖心了。”5月12日,津市市嘉山街道政协联络处主任邹某来到津市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由衷地感谢到。邹某是此次津市市镇党委换届的提名人选,因一条问题线索,“提名”却险遭“除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5月9日,津市市纪委监委案管室收到津市市委组织部来函征求相关干部的意见,经查询,邹某有一条2020年10月津市市巡察办移送的问题线索正在津市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理。线索反映嘉山街道杉堰村涉嫌套取青苗补偿款,除了邹某,牵涉其中的还有嘉山街道杉堰村总支部书记肖某。
“正值换届选举之际,要尽快查清事实,以免影响干部任用。” 市纪委监委二室主任高建当即表态。当天,二室成立核查组,对线索展开初步核实。据线索反映,该笔青苗补偿款的发放没有领取人的签字,且群众反映实际到手的补偿金额和报账花名册中的不一致,仅随机抽取的3户中就有8300元对不上!对于群众来说,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这笔钱确实经由我审核,当时我看到票据和附件齐全就直接签字同意了。”嘉山街道政协联络处主任邹某向核查组说明。“虽然审核票据和附件都齐全,但在补偿款的发放过程中,并没有领取人的签字,补偿款的发放真的到位了吗?”核查组提出了质疑。“以前财务管理不规范,确实很多钱款发放都没有让领款人签字。”邹某解释。
随后,核查组又来到了杉堰村党总支核实补偿款的发放情况。杉堰村党总支书记肖某表示青苗补偿的标准以及金额都是经过群众认可之后发放的,现在每一笔款项均为打卡发放,每一户的青苗补偿款都足额发放到位。
打卡发放应该有银行回执单,可巡察办移送过来的资料中并没有银行回执单。这让核查组对补偿款是否真的打卡发放产生了怀疑。核查组一行人带着疑问赶到嘉山街道办事处查阅账目。工作人员仔细翻阅全年账目,却没有找到打卡发放的银行回执单。难道邹某和肖某一个审核故意“放水”,一个造表套取资金,妄想联手瞒天过海?
正在调查陷入僵局时,杉堰村党总支书记肖某带着村里的报账员小王赶来了。原来那笔青苗补偿款小王取了现金发给几个组长,委托组长发给群众。青苗补偿款是现金发放,领取人又没有签字,现在有群众反映领到的金额和报表上的不一致,这下肖某就算长了十张嘴也说不清了。他十分激动:“补偿款肯定都足额发放到户了,哪个说领到的钱数不一致我可以和他当面对质!”
对质就会暴露反映问题的群众,显然行不通。核查组立即找到这几名代发现金的组长核实情况,同时分组找花名册上25户群众开展走访。面对发放明细表,24户群众对表上的金额表示认可,还有一名群众支支吾吾,核查组再三请他配合,说明利害关系后,他才终于吐露实情。
“当时征地拆迁的时候,因为补偿金额和工作人员有过矛盾,巡察人员来问我的时候,我就故意把金额说少了很多,就是单纯想出一口气。”至此,事情终于水落石出,25名群众都确实领取了青苗补偿款,一户不少,一分不差。津市市纪委监委立即形成意见反馈给市委组织部。
自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启动以来,津市市纪委监委对涉及换届选举的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办理、专案专办、快查快办,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同时也迅速为被“诬告”干部撑腰正名,替担当者担当,还清白者清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津市市纪委监委 李佩璋 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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