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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向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亮剑”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1-08-10 08: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县实验小学教师蒋某红、蒋某梅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共计收取学生补课费73100元,2021年6月10日,蒋某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某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这是宁远县开展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雷霆”行动以来,涉及教育领域的一起典型案件通报。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在职教师违背职业道德、有偿补课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损坏教师群体形象,也引起群众极大不满。特别是暑假来临,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宁远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切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宁远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雷霆”行动为契机,加大监督检查和惩治力度,对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盯不放,督促教育部门对整治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要敢于碰硬,“整”出实效。

  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与中小学校长进行提醒谈话,防微杜渐、传导压力,同时充分发挥“前哨”作用,一手抓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检查教育局履职尽责情况,一手抓明察暗访,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凡是已查实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一律进行通报曝光,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针对校外有偿补课行为,我们将举一反三,要求各个学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扭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限期整改,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仍我行我素、顶风违规违纪的教师,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向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亮剑’。”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宁远县纪委监委 钱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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