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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持续发力禁捕退捕 跟进监督见实效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1-09-28 08: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0余次,收缴销毁渔网、地笼等5000余副……全县天然水域基本实现‘四清四无’目标。”今年以来,绥宁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定位,拓展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强化“室+组+部门”联动,持续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监督工作,高位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整合力量,织牢“监督网”。制定《绥宁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整合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组建8个监督检查组,围绕渔网渔具销售、非法捕捞、餐饮店饮食等环节,对辖区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靠前织密禁捕退捕监督网。紧盯职能部门履责的关键环节,重点督促农业农村水利、畜牧水产、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行业部门和所涉乡镇主动作为,联合发力,切实担负起禁捕退捕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禁捕退捕”工作落细落实。

  紧盯问题,严把“整改关”。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乡镇,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督查中发现县城部分渔具店和乡镇赶集摊位仍然有“串钩、爆炸钩”出售、农贸市场及餐饮场所仍有河鱼销售的问题,及时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出具专项问题清单函,限时整改到位。截至9月中旬,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8批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个。

  重拳出击,斩断“利益链”。督促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开展联合执法,与涉河乡镇共同建立常态化巡逻和快速处置机制。2019年以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等非法捕捞作业行为,处理违法案件39起,法院判决12起。另外,今年对县城渔具店、餐饮店、河鱼交易市场、休闲垂钓、非法捕捞等工作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工作,共收缴销毁渔网、地笼等5000余副,拆除县城沿河搭建临时钓鱼台130余个。

  多管齐下,形成“威慑圈”。督促信访部门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渠道,综合运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手段,全面畅通监督举报方式。主动建立与禁捕退捕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的双向工作机制,完善定期会商研判、移送线索工作制度,加大分析调研、联合督办力度,形成合力抓禁捕退捕监督检查工作的局面。同时,深挖严查公职人员在禁捕退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问题,共查处禁捕退捕违纪违法公职人员1名。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并组织1700多名县乡村组干部进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禁捕退捕政策家喻户晓。向全县发布布告,公布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名案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形成了有力震慑。(绥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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