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掮客生意做不得

“自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放松了自己对世界观的改造,只要群众有求于自己就想着要群众吃请……”近日,拿到一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书,宁远县湾井镇原党委副书记曾某旺后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起信访举报件说起。2020年8月,宁远县纪委监委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湾井镇原党委副书记曾某旺在帮助村民申判缓刑过程中充当掮客的相关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随即开展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曾某旺的“掮客”身份也渐渐浮出水面。
2006年2月,湾井镇彭家洞村4组村民李某旺与人因承包山林发现争执,继而引发群殴。群殴中,同组村民李某生将李某旺砍成重伤,随后负案出逃。2011年4月,李某生在广西落网后,被羁押在宁远县看守所。为让李某生判处缓刑,李某生的哥哥李某户找到了曾某旺。“把李某生搞出来,必须要赔偿受害方和得到他的谅解。”在李某户的请托下,曾某旺找到了县城一家法律服务所咨询,并从中与李某旺进行调解。在曾某旺的运作下,2011年5月,李某生一次性赔偿李某旺6万元,得到了李某旺的谅解后双方签订了民事和解协议书。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曾某旺虚张声势,在李某生与李某旺签订民事和解协议书第二天,曾某旺以向法院交纳罚金为由又向李某户索要了2万元,除了支付法律服务所咨询费和请客吃饭费用外,剩余的3000元曾某旺据为了己有。尝到甜头后,曾某旺的掮客生意越做越大。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曾某旺先后为彭家洞村多名村民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时,分别收取8000元、9000元不等的费用,除帮他人代缴耕地占用税外,剩余的钱全部用于请吃和占有。
2020年8月,得知组织正在对自己进行调查,曾某旺先后向4名村民退还了收取的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费1.4万元。2021年4月,曾某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他的掮客生涯也就到此结束。“曾某旺从乡镇领导岗位退下来后,自恃能力强、资格老,工作得过且过,也不把纪律规矩放在眼里,企图抓住权力的尾巴再捞一把……”曾某旺被处分后不久,以他为原型的一场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县召开。一名在乡镇工作了20多年的老干部说:“真的太意外了,以前只在电视、报纸上看到这种情况,没想到就发生在身边,我们要引以为鉴。”“教训十分深刻,这警醒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纪法底线。”干部纷纷感慨。“曾某旺作为公职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其行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案为鉴,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标本兼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宁远县纪委监委 单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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