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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村级监督为乡村振兴注入“清廉”春风

编辑:皮家璇 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1-12-19 09:59 来源:三湘风纪网

      “现在我宣布一下刚才村民代表大会作出的有关决定,关于人饮工程维修项目,大会一致通过增加一个水源点,工程预算为1.82万元……”这是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步头降苗族乡涞溪村纪检员吴凤珍在近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上宣布的决议。

        涞溪村是县纪委监委的乡村振兴联系村,为扎实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优势和优良传统作风,在驻村工作队的推动下,该村村级监督“前哨”作用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发挥。项目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难点、重点问题,有时村级项目实施缺乏前期调研和质量监管,加上村干部专业水平有限,导致项目投入使用率不高,从而致使老百姓对村干部有意见,干群关系不和谐,直接影响村干部干事的激情和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乡村振兴工作成效。

      “我们村里实施工程项目前都会广泛发动宣传,让村民们提前了解项目情况,村两委形成初步意向后召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然后经乡镇班子会同意后才能实施,村里还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管工程质量,评议合格后才能验收,拨付工程款,通过村民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方式,让工程建设透明度、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更加激发了村干部的干事激情和信心。”步头降乡涞溪村的乡村振兴工作队长介绍说。除项目建设外,该村还将村务监督广泛运用到乡村振兴工作各个环节,如今年7月份开展的具有返贫风险监测户纳入工作,村级纪检员及村民代表全程参与上户调查、资料收集、会议研究、公示公开等环节,使“清廉”春风吹到了乡村振兴的每一个角落。

        据悉,该县通过纪委书记上党课的形式,对全县151名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和抵制腐败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村两委干部“微腐败”行为,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每一次帮扶走访契机,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向结对帮扶户宣传廉政常识,使村民广泛参与到民主监督中来,将村级监督“前哨”作用发散开来。

      “强化村级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是清廉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们要让广大老百姓积极踊跃参与到日常监督中来,运用多种方式让老百姓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使清廉乡村建设贯穿乡村振兴始终,实现‘清廉’和‘振兴’两手抓、两手硬。”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新晃县纪委监委 罗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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