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100万执行款全部到位

“特别感谢纪委干部为民办实事,帮助我拿回了100万元执行款,让我相信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近日,家住广州白云区的邓女士特意手写了一封感谢信,寄至芙蓉区纪委监委,并委托亲戚送来锦旗,言语中满怀感激。
这件事还要从4个月前说起。这天早上,芙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的门刚一打开,马上来了一位拖着行李箱、情绪激动的群众映情况。“我叫邓XX,现在广州务工。我亲戚在湖南某建材公司上班。该公司资金紧张,需要融资,所以我把自己多年打工赚的血汗钱100万院借给了该公司,没想到他们竟然赖账。我到法院申请执行,法官没有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公司转移财产,我这100万岂不是打水漂了,我要举报执行法官李某不作为!”
原来,这位群众是法院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她经常居住在广州,为了申请执行,往返于长沙广州两地多次,然而执行款却遥遥无期,一气之下来了纪委。工作人员耐心接待邓女士后,将相关情况按流程上报。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研究后,决定将该信访件交由区纪委监委驻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办理,要求尽快了解核实。
经该纪检监察组多方调查核实,芙蓉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迅速采取了裁定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资金等措施,并未存在不作为。只是因为该公司债权人较多,只能进行轮候冻结,且又注册成立新的子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执行难度较大。
群众的烦心事、堵心事,再困难也要想办法解决。该组在安抚信访人的情绪的同时,依纪依法督促芙蓉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手段争取执行到位。该院在2021年10月对该公司进行搜查,促使该公司于10月31日支付案款30万元。部分执行款到帐,让邓女士看到了希望。
群众事,无小事。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该组组长陈辉多次找执行法官李某了解案件进展,加大督办力度。在纪检监察组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事情迎来转机。11月23日,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追加两人为被执行人,对湖南省某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拘传,促使该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了全部义务,不仅偿还了邓女士本金100万,连约定的利息也一并予以支付。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获取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一部分,同时也要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而且也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力。这次面对邓女士的诉求,区纪委监委的同志在不干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又设身处地尽力帮扶有困难的当事人,使“山穷水尽疑无路”,变成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看似是不起眼的小问题,对邓女士来说,却是关系到毕生积蓄的“大民生”,她信访时的激动,也变成了信任后的感激。(芙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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