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揪出骗保者 保住群众“保命钱”

近日,国家医保局曝光台通报2022年第一期典型案件,桂阳县李某骗保案是其中一例。去年9月,桂阳县流峰镇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该案是桂阳县开展“清廉医保”专项整治行动,依规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件。
“用假发票套取国家医保金,给国家造成损失,我深深的感到惭愧和自责,我认罪认罚,请求法律从宽处理,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李某在庭审最后的陈述。去年3月,桂阳县启动了“清廉医保”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安、财政、人社、医保、市场监管组成工作专组,采取蹲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监督等方式,对弄虚作假、虚报套取、欺诈骗保等行为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同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县纪委监委重点紧盯医疗机构,压实压紧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对医保领域违规违法行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清廉医保”专项整治启动不久,李某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报账,县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报销凭证时,发现李某提供的门诊发票与费用清单有差异,涉嫌虚假票据,立即终止了报账程序并暂时冻结其医保待遇。随后,将该问题线索上报专项监督工作专组,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终止了李某的报销程序,他并没有意见,那首先要查下李某之前有没有报账情况,然后再核实李某个人相关情况。”调查组在讨论案情时说。于是,调查组立即从医疗报账系统调取李某报账资料。
“李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身患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治疗,贫困户报账有相关标准。”“李某共报销有7次,发票与费用清单是相符一致的,从表面是看不出,但是还是有嫌疑。”调查组核查后讨论分析案情。掌握情况后,调查组工作人员找到李某进行询问。面对有备而来的工作人员,李某意识到他们已经掌握了自己使用假发票报销的证据,主动交代实情请求从宽处理。
“我在省级某医院住院时,一位病友介绍开假发票的渠道,然后我就好奇,就联系开了发票。”据李某交代,起初开出第一次发票报销很顺利尝到了甜头,发现医保窗口人员也未察觉,心存侥幸,胆子便越来越大。经查,李某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7次提供抗排异药物特殊门诊票据报账均为虚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66256.7元,李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回骗取的基金,其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查办后,该县纪委监委发出主体责任提醒函,推动县医保局建立了初审、复审、终审的多岗联审等机制,制定欺诈骗保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调查处理路径等办法,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基金管控,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据悉,“清廉医保”专项整治以来,该县先后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超特殊门诊病种售药、过度诊疗等问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696.43万元;查处骗保案8人,其中判刑6人,2人正在立案侦查,追回基金62.54万元。(桂阳县纪委监委 彭广业 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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