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办证费”追讨记

“小夏,钱收到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前不久,我收到何某发来的微信,悬在心里已久的石头终于落地。
事情还要从去年上旬说起。“这是刚收到的问题线索,反映群众实名举报张某以办理石煤矿手续为名索要钱款,你马上查看相关移送材料,并拟定初核方案。”刚开完会的组长立即给我分派任务。
“既然是实名举报,那我们首先要找到举报人何某,向其核实是不是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举报内容,只是举报人远在山西,现在疫情又反复,看采取什么方式比较稳妥。”看完材料后,我提出自己的想法。
“这个问题线索涉及时间比较久,可能情况比我们想象中的复杂,举报人何某是通过中间人石某介绍与被举报人张某认识,说可以缩短办证时间。据我所知,石某也是山西人。为了解具体情况,去山西势在必行,虽然有疫情,但工作决不能停摆,我们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务必尽快将此事查清。”组长回复我说道。
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我们初核组3人驱车10多个小时到达了山西。“同志,请问我这笔钱还能追回来吗?”刚见面,举报人何某便激动问道。
“您先别急,请把你举报内容的来龙去脉详细和我们说说。”打开笔记本电脑,我将举报人所述详细记下。“这是当时我拿办证费用给张某时,他出具的收条,你看看,开始我以为通过张某就可以把证办下来,最后钱花了,证也没办成,我也向他本人讨要多次,但都一无所获。”
“您放心,我们会把这件事核实清楚,再给您答复,请耐心等待。”随后,我们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细节找到石某核实相应情况,并对外围证据进行了固定。最后,案件的突破重点放到了张某身上。
“这个收条是我写的,钱是何某通过石某交给我的,说放我这里,办证费用可以在里面开支,这个我只是保管,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面对我们出示的收条,张某理直气壮地说道。
“如果你不在这个岗位,和你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何某为何把钱给你保管,还任由你开支。”
“我……”面对我们的问题,张某哑口无言。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确实不该拿管理服务对象的钱,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愿意积极配合退还相关钱财,请组织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我们反复做思想工作,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并筹集退还资金5.25万元。
虽然办案的过程很艰辛,但这一刻,觉得一切都有意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工作中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坚决清除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的“拦路虎”“中梗阻”,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精准履职,担当作为,才能获得干部群众的认可,才会留下无悔的青春奋斗足迹。(安化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夏亚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