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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剁掉这只“索拿卡要”的手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2-05-16 09: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老侯,詹某向您索要的4条香烟钱3880元,现在退还给您,请您数一下。”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办案人员郑重地将涉案违纪款退还给举报人老侯。

  “感谢纪委为我们伸张正义,不仅帮我讨回了借款,还帮我追回被索要的香烟钱。”收到被退回的违纪款,老侯声音有些激动。

  时间回到2021年12月,汉寿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办移送有关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线索,反映汉寿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詹某索拿卡要等问题。收到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立即行动,当天联系并接谈了举报人老侯。

  “我是汉寿县某砂砾厂的总经理,因厂里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纠纷,詹某作为司法局干部参与协调工作,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詹某以帮助协调纠纷为由,多次通过电话或微信找我要钱要烟,以借钱的名义找我要了3万元钱,以办事的名义找我要了4条香烟,后来我讨要借款,詹某却一直推脱不还,经多次讨要才陆陆续续还了2万元,我希望纪委能帮我讨回这1万元钱……”

  “您讲的这些情况,是否有相关证据?”办案人员继续追问道。

  “有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老侯将相关证据翻出,提供给办案人员。在核查工作中,办案人员发现詹某是县纪委监委的“老熟人”。“2005年11月,詹某在任汉寿县人民法院毛家滩乡法庭庭长期间,因擅自使用被冻结、保全的财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2021年2月,詹某因收受行政复议当事人两条香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年11月,詹某因向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很明显,詹某是干部队伍中的‘病人’,组织教育挽救过他这么多回,他从没有将所有问题和盘托出。他这次肯定会抵抗,但在详实确凿的证据面前容不得他狡辩……”办案人员认真分析着詹某的心理,并制定了调查方案。

  “你把参与协调侯某厂里纠纷的情况介绍一下,如实说明和他是否有经济往来?”面对詹某,办案人员开门见山。

  “我之前就认识老侯,不过没什么交往,后来因为参与协调厂里的纠纷,交往才多了一些,但都是工作往来,私底下交往不多,经济上更是很少往来,我记得只通过微信找他借过千把块钱急用,但都还给他了。”詹某说道。

  “那你出示一下找他借钱的微信聊天记录。”办案人员顺着詹某的话问道。

  “我有定期删除聊天记录的习惯,现在看不到了。”詹某狡辩道。

  “你仔细看看这是不是你和老侯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办案人员直接摆出了相关证据。见此情况,詹某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耷拉下脑袋,承认了这一事实。

  2022年1月,詹某因利用职务影响,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被汉寿县监察委员会予以立案调查。2022年3月,因詹某处于上个处分影响期内,应从重处理,汉寿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詹某政务记大过处分,影响期24个月。

  “是我咎由自取,我不该贪图私利、心存侥幸,如果早日向组织主动讲清问题,也不会有今天的结果……”收到县监察委对其作出的处分决定,詹某悔恨不已。(汉寿县纪委监委 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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