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没有上交的4000元红包

光阴荏苒,转眼已是我从法院到纪委工作的第四个年头,回想自己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心路历程,有迷茫也有希望,有眼泪也有欢喜,更多地是不一样地收获,让我体会到法理之外的“廉”理。
“叮铃铃……”正埋头整理案卷资料的我被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抽离,电话那头,法院的执行干警黄某他急切地说:“有一个老太太给了我4000元红包,怎么推都推不不掉,我要上交。”通过询问我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今年3月因东安法院通过查封拍卖措施执结了一起执结案件,使老太太唐某顺利拿到执行案款。为此,她曾多次向黄某表达谢意,并来到法院将装有4000元现金的信封强塞给黄某。
挂断电话后我不禁为黄某主动上交的廉洁行为暗暗赞许。我认为这4000元红包礼金属于违纪款应该交到纪委的廉洁账户,便积极行动起来。
“小蒋,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位唐老太太的情况你了解吗?你的做法有没有欠妥的地方……”得到这样的回复我很困惑,违纪款难道不要上交吗?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唐老太太的家庭并不富裕,老人家因为法纪意识比较淡薄,才发生了送红包事件,而且这4000元并不是用来贿赂办案人员,所以,相关负责同志建议我在处理这件事情时要兼顾纪法“温度”。
“唐老太,您好,我是县纪委驻人民法院纪检组的工作人员,我们收到干警的反映,说您给他塞了一个4000元的红包,是吗?”
“是呀,他帮了我,我对他表示感谢。”
“老太太,干警收受红包属于违纪违规的行为,您这可是害他啊。”
听到这句话,唐老太太激动起来,极力辩解,我随即劝说她领回红包。当天下午,在纪检组的见证下,黄某将4000元现金红包退还给唐老太太。唐老太太拿到退还的钱后,一直紧握着我们的手:“感谢你们,我不懂规矩干了错事,我听别人说办好了事要表示,所以凑了这些钱,回去以后我要告诉大家,现在办事不花钱。”
我原以为到此已经结束,没想到几天后唐老太太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解忧、依法为民做主”的锦旗亲手交到了办案法官和干警手中。
“这没有上交的4000元红包,教育了唐老太也温暖了我,也让我感受到为人民服务的意义。”经过唐老太太一事,黄某更加坚定了廉洁司法,为民服务之心。
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同样,经此一事,我在想,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在推行“廉”的过程中既能铁面执纪,也能润“廉”无声,持续将“廉”变成一股清风,吹入到党员干部和人民的心中,岂不更好?(东安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蒋扇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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