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一笔诡异的报账

“以后我一定认真扎实学习村级财务知识,规范报账,不再犯类似错误。”新邵县迎光乡顺水村会计于某梅愧疚地说道。2022年5月26日,邵阳市纪委监委在迎光乡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专项督查时,顺水村的一笔财务报账单引起了全体督查组人员的注意。
“2021年11月,顺水村到太芝庙镇湘西南特委旧址考察学习车费7625元,到井冈山考察学习车费却只有6318元。这个数字既诡异又不合理!难道县内车费比省外车费还要贵?”
“这笔账肯定有问题!”督查组蒋组长立即把这个线索移交给新邵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没有虚报账目?还是中间包含了其他什么开支?”“照片人数和方案人数为什么不一致?”带着疑问,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当天来到迎光乡,与乡纪委组成调查组,一同前往顺水村开展调查。
在村级活动中心,村支部书记讲述了当时的考察情况:顺水村党总支按程序上报乡党委审批同意后,组织去太芝庙开展考察学习。考察组成员中不仅有党员,还有19个村民小组的组长(其中有1名组长同时是党员)。去井冈山考察学习只有党员,因人数较少与其他村一同组织,车费由两个村平摊。由于所有费用不能合并开一张票,当时未开票直接回到村里。等到报账时,为图方便,统一代开了发票。但是,井冈山考察学习的车费、上党课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开支都是符合要求的。了解情况后,县纪委常委彭向海提出疑问:“县委组织部或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有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考察学习能出省吗?”“是否包含其他开支?”
回到乡政府,乡党建办给予回复,根据县委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全县参照执行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村级党组织是可以出省接受红色教育的,但是每两年不能超过一次。顺水村上报的请示是组织党员参加红色教育,非党员不在计划之内。
红色教育政策明确了,只有车费中是否包含其他开支这个问题了。就在调查组找迎光乡邮政局调取顺水村去太芝庙考察学习的租车协议时,顺水村的会计主动过来说明情况。“去太芝庙考察学习的车费中,包含了村里年前慰问困难党员的5200元,实际车费只有2425元。”
“你们慰问了哪些人?把名单提供一下给我们。”
“我们慰问了家庭条件困难的5名老党员,在慰问前村里开了党员大会,并在村里公示了。”
“那你们为什么要把慰问的5200元开票报账?”
“我之前在外面打工,所有的报账都是要正规发票,所以我在报账时就把慰问的5200元开到去太芝庙考察学习的车费中去了。”
“以后慰问党员的,凭慰问党员明细表和当事人签名,可以直接报账的,不要再把慰问费开票报账了。”
为了核实顺水村慰问党员情况,调查组根据名单逐一上门入户了解情况。经过核实,被慰问的5名老党员要么残疾,要么重病缠身,慰问金额也对上了。
“组长参加太芝庙考察学习跟你们上报的请示不符,组长的学习费用要全部退还到位。”2022年6月5日,上述违规费用已全部退还到位,并存入顺水村账中。
经了解,顺水村会计是2021年村级换届后新当选的,业务不熟。2022年6月9日,迎光乡党委对顺水村会计于某梅诫勉谈话,对村支部书记、村支部副书记兼监委会主任进行了约谈。
事后,迎光乡党委举一反三,组织乡纪委、村账代管办对各村自2018年以来有组织红色教育学习的村账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已完成全乡15个村的账目核查。
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新邵县在乡村财务推行审管分离、预审备案、项目逐级申报、签字背书、“微信群”公开监督等五项制度,管严管住钱乱花、事乱办、不透明的问题。新邵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清廉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在全县开展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像迎光乡顺水村、雀塘镇早谷村、陈家坊镇江村等这种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信访矛盾多的村,作为第一批提级监督村更要加强监督,确保集体“三资”不被侵占挪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新邵县纪委监委 张泷浈 曾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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