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没商量”和“没问题”

“半个月前我们办理的关于反映你因酒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已经有结果了。经镇党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你开除党籍处分。”草尾镇纪委副书记杨清拿出处分决定书递给王某,我便像往常一样将印油放在旁边。
“什么?你们凭什么开除我的党籍,都过了这么久了,而且之前也已经罚过了,我不接受……”王某的情绪开始变得暴躁。
“老王,作为党员,纪在法前,你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杨清真诚地望着王某劝说道。
“等会儿,我知道你是谁了,你们家的情况我也是挺熟的,你不要把路走绝了。”说话间,王某的眼神开始变得凶狠。遇见此种情况,我有点不知所措,目光呆呆地看向杨清。
“老王,请您先平复一下情绪,我会好好向你解释我们做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规定,但是处分决定的结果是没商量。”杨清一边解释,一边翻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递给王某,“《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指出,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望着《条例》内容,王某低头喃喃道:“我当年一直是村里的模范党员,平时也都是遵纪守法的,就是那天想着已是深夜,应该不会有交警查,所以心怀侥幸开了车……”
杨清俯下身为王某端上一杯热茶,解释说:“老王,组织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希望你能吸取教训认真改错,切勿再违法违纪……”
“杨书记您说得对,今后我将以此处分为诫,加强学习党纪党规,规范自身言行。”一番思想工作下来,王某认真地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好字,还写下检讨书。
看到这一幕,我不由得心生敬佩,想到平时杨清副书记那平易近人、热心为民的样子,反差还是挺大的。时间又回到2019年,杨清副书记带着我去熙福村走访贫困户的场景。
当天刚走进走访对象的小院,映入眼帘的是一套刚进行过危房改造的平间砖房。这位走访对象叫老薛,是沅江市草尾镇熙福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薛叔,您好,我是草尾镇纪委副书记杨清,是您的帮扶责任人,您有啥困难问题都可以向我反映,我尽力帮您解决。”杨清热情地伸出双手握住他。
老薛迈着蹒跚的步伐给我们搬来凳子,长叹一声说:“其实我年轻时有一门装修的手艺,日子也算温饱有余,可是去年一场大病,让家里的日子开始拮据。最可恨的是我那不孝的儿子,有手有脚,却一直不愿出去打工挣钱……”
“薛叔,您家致贫的原因,我已经清楚了,针对您的困难,我会想好帮扶方案。”杨清一边记录,一边对老薛说。
从老薛家回来,杨清先核查了关于老薛的贫困户医疗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接着又联系了老薛的儿子及附近的邻居,详细了解他儿子的个人性格、特长技能等方面的特点,再多方托人打听,终于在长沙为他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儿子的工作解决了,生活也有了保障,老薛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一年后再次走进老薛家,老薛殷切地把我们请进家中,泡上一杯热茶,向我们表示感谢,“杨书记,感谢您为我们家所做的一切,镇上有你们这样的干部,我这心里踏实,生活有奔头。”老薛心怀感恩。
近年来,随着帮扶力度加大,督查力度加强,每项扶贫政策都落实落地,熙福村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交通的便利,让村里大部分村民都靠养殖稻虾走上了脱贫路,村民人均年纯收入达8000余元。
有底线,有原则,“没商量”,彰显的是纪检干部的坚定信念;有担当,有作为,“没问题”,体现的是纪检干部的赤子之心。其实,“没商量”和“没问题”是我们基层纪检监察人的工作状态,更是我们努力践行使命的那份责任。(沅江市草尾镇政府 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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