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借钱不还?副所长终挨板子

“我的所作所为给政府、单位、个人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希望组织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谈起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不还的事,祁阳市自然资源局文明铺自然资源所原副所长伍某祁后悔不已。
事情还得回溯到一年前。2021年4月15日,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将反映伍某祁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长期不归还的有关问题线索移送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处置。经批准,2022年4月20日,驻市住建局纪检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5月10日,对伍某祁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过深入细致的查阅资料和访谈当事人,联合调查组发现,2016年下半年,黎家坪镇荷叶塘村谢某某、曾某某夫妇在村里建新房,到该镇国土所(现自然资源所)办理手续时与该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伍某祁有了工作上的接触。2017年11月,伍某祁打电话给曾某某说有急事向其借款15000元。曾某某当时没有钱,但考虑到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需要伍某祁帮忙,便陪同伍某祁找到母亲,把母亲准备给她用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12000元借给了伍某祁,伍某祁出具了借条,但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和给付利息,只说等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还给她。之后,经谢某某、曾某某及曾母多次催收,又在局领导找其谈话后,伍某祁才多次以微信转账的方式于2020年底终将12000元借款还清。
无独有偶,2019年下半年,时任文明铺镇国土所副所长伍某祁因工作原因,认识了该镇居民何某某。2020年2月份左右,伍某祁以急需用钱要人帮忙为由通过微信向何某某借钱,何某某当时考虑到自己正在办理建房手续,于是就通过微信向伍某祁转账1500元。伍某祁收到转账后没有出具借条,也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时间和给付利息。2020年11月12日,在局领导就伍某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一事找其谈话了解情况,并开展调查后,翌日,伍某祁通过微信转账还清了何某某1500元。
经核实,伍某祁在黎家坪镇和文明铺镇国土所工作期间,在管辖区域内,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各种名义先后7次共向5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钱款20100元,长期不归还,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在组织审查前还款18000元,还有2100元未还。2022年5月11日,伍某祁在审查组及祁阳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下,将所欠余款2100元交至祁阳市自然资源局作风专项整治办统一退还给相关监管和服务对象。
此外,审查组发现伍某祁还存在违反党的群众纪律问题。2017年11月,伍某祁在给黎家坪镇荷叶塘村建房户曾某某办理建房手续时,收取了曾某某3000元钱。2018年1月5日,伍某祁开具了一张耕地占用税发票给曾某某,但发票金额为999.96元,还有2000元没有开具发票。2020年11月12日,在祁阳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就伍某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一事准备找其谈话了解时,伍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钱给曾某某,退还了多收的2000元钱。
鉴于伍某祁在组织审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审查,主动交待问题,2022年5月30日,经研究决定,给予伍某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借钱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常事,但是党员干部利用公职人员的身份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就有得思量了。伍某祁作为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本应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职责,依纪依法做好建房手续审批等本职工作,可他却置政策法规于不顾,把制度规定当成“稻草人”,利用职务之便,借钱不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祁阳市纪委监委 陈黎婷 王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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