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深“啄”细查揪出林中“蛀虫”

“3名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今年9月,在永州市冷水滩区黄阳司镇“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上,3条林中“蛀虫”的违纪案例被作为反面典型,教育警醒着每一位参会人员。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还得从2020年的一起举报说起。
2020年12月3日,有群众反映黄阳司镇社湾村党支部书记罗某吉、村委会主任罗某生、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罗某来等人涉嫌侵占退耕还林补贴款的问题。“退林还林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马上核实清楚……”接到举报后,冷水滩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对举报内容进行了初步研判,并将问题线索转交黄阳司镇纪委调查核实。
针对该问题线索,黄阳司镇纪委立即展开调查。通过逐一核实退耕还林花名册、多方走访群众调查等,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黄阳司镇专冲村人唐某国伙同其他6人于2003年承包社湾村耕地300多亩,一直享受着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政策。2012年,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发生了变化,按照规定,退耕还林第二个补助期(2011-2018年)补助资金要发放给退耕农户,而非租户和承包户。此时,了解政策的唐某国打起了这笔资金的歪主意,并将时任的村干部一起“拉下水”……
唐某国找到时任社湾村村委会主任罗某生、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罗某来等人,希望帮忙将承包的土地分摊在“好说话、关系好”的老实本份的农户账户,并承诺每年付给农户100元,来达到自己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的目的。
按理说,村干部是对国家政策一清二楚的,理应为村民争取合法权益。然而,他们却义无反顾地选择答应唐某国,并决定将退耕还林补助金“分羹食之”,分摊到“自己”及“好说话”又不为人知的“家人、亲友”账户!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一次,政府干部进村入户宣讲国家政策时,这些已收到补助款的农户凑巧了解了当时的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然后他们没有再把这笔补助款返回给唐某国。最终,承包大户唐某国和少数村干部弄虚作假,骗取或企图骗取国家的补助款的计划犹如“竹篮打水一场空”。
无独有偶,该村支书罗某吉也将“黑手”伸向了退耕还林补助,被镇纪委严肃查处。2013年12月,罗某吉在知晓该村还有6.7亩退耕还林面积找不到“主”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以妻子名义虚报领取补助款,就这样退耕还林补助款顺利地进入了罗某吉家人的“腰包”。直到2015年社湾村老屋组村民向罗某吉反映退耕还林面积数有漏登,为平息矛盾,罗某吉将领取的补助金及妻子的领款存折一并交于他保管。
审查期间,3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款,如实坦白交代自己的违纪事实。2022年8月,罗某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某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某吉受到诫勉谈话。其违纪所得全部上交镇纪委。“身为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便利或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套取国家资金,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真是大错特错!我们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期望,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直到被纪检机关立案审查,三人才如梦初醒,悔不当初。
冷水滩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022年9月在黄阳司镇开展了“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为推动点上问题面上整改,要求全区各乡镇迅速开展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虚报冒领问题清查整改,并有针对性地通过加强廉洁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章立制等整改方式,从源头上形成“不易犯”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该案充分暴露出基层党员干部宗旨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廉洁奉公意识不强等问题,反映出基层管理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不严等弱点。” 冷水滩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惠民政策执行不力、监管不严、作风不实等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惠农政策和资金“分厘归民”。(冷水滩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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