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追回潜逃21年外逃人员 实现“清零”目标

“该来的总会要来,我非常后悔当年的所作所为,给单位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日前,面对前来开展审理谈话的浏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王某荣悔不当初。
王某荣曾是某国企销售科的一名销售员,因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额债务,于1999年9月至2000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私自降价、预收货款及收讫货款不交回单位的方式,挪用、侵吞货款22.47万余元,用于赌博和家庭生活开支,后因无力偿还而潜逃。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多年来,王某荣杳无音信,下落不明。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王某荣的追逃工作从浏阳市检察院转由市纪委监委负责。面对潜逃时间长、调查取证难、相关单位破产等问题,浏阳市纪委监委成立追逃组,攻坚克难,不放过一丝线索。通过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同作战,最终在江西九江将潜逃21年的王某荣抓获归案。
据王某荣交代,其先后辗转哈尔滨、北京、武汉、九江等地,东躲西藏,日子十分凄苦,最后在九江从事烧锅炉工作才得以勉强糊口。
由于案发时间久远,调查工作面临重重困难。为此,调查组深入开展对被调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多方走访、寻找、询问当年涉案证人,尽量采取上门取证方式,保障了审查调查工作的平稳推进。近日,浏阳市纪委监委已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近年来,浏阳市纪委监委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充分发挥改革后协调各方效能,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该市先后共追回4名外逃人员。至此,浏阳市外逃涉嫌职务犯罪人员全部归案,实现追逃工作“清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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