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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严控农民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株洲市纪委

         炎陵县为了控制农民医疗费用的不理增长,不断完善积极的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1-7月份,县内农民均次住院费用为2370元,比实施新农合以前下降了1039元,比上年度下降了149.5元,其中县级医院均次住院费用下降了291.5元,受到群众好评。
        一是建立严格而又和谐的监管机制。一方面,在医疗机构中营造良好的合作医疗政策氛围,分期分批培训临床医生、护士、财务管理人员,强化医务人员的合管意识。另一方面,合管局加强监控,将发现的问题归类,属于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的轻度问题现场解决;属于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问题协助院方解决;突出问题报县卫生局解决。
        二是对均次住院费用实施合理监控。县合管局参照省内同级医院和县内运行三年来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均次住院费用,确定住院费用控制指标,对照控制指标实施控制,每月进行比对,对超过控制指标的给予相应处罚。
       三是提高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可报费用比例。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县、乡两级医院可报费用比例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居全省同级医院前列。
        四是坚持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通过电视、宣传橱窗、补偿公示栏、工作简报等方式,每月向社会公示全县合作医疗补偿兑付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和乡、村分别按要求定期向社会公示合作医疗补偿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元至七月,共查处违规行为26起,其中虚假病历1起,将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4起,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0起,参合农民套取新农合基金1起,追回了合管资金,及时处理了当事人,确保了基金的安全。(段玫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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