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为办案人员设置“高压线”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永州市纪委
分享

为确保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把所办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所办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近日,永州市新田县纪委、监察局为办案人员设置了“高压线”。一是严禁违反案件保密的有关规定,向无关人员、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他们和自己的亲朋好友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内容,传递有关案件查办工作的信息和情况。二是严禁携带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回家、游览公共场所、探亲访友或外出旅游。三是严禁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私自制作纪检监察文书或故意夸大、缩小案情。四是严禁采取逼供、诱供、人身侮辱、变相体罚等非法手段办理案件和超越权限对案件当事人采取审查措施。五是严禁为案件当事人说情,干预案件的公正处理。六是严禁接受涉案相关人员财物和其他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纪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七是严禁利用查办案件的机会进行打击报复以泄私愤或进行私下暗中交易。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间接责任人员或主要责任人员和重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直至给予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将以上“七个严禁”印成卡片发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随身携带,随时提醒他们不要越雷池半步。(永纪宣)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