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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纪委近三年案件零申诉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24 10:10 来源:株洲市纪委

        株洲县纪委严把案件审理“三道关”,近三年来没有一起申诉案件。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在案审时,认真审阅全案证明材料,对照违纪人员所犯错误事实找出相应的证据。将本人交待的错误与有关证据相对照,并按错误事实发展的先后顺序排列,做好阅卷笔录。对照认定的错误事实、主要情节是否相吻合,从中发现疑点,找出问题。二是严把检查指导关。深入到基层办案单位,现场指导重点、典型和疑难案件的办理。开展以会代训疑难案件模拟审理活动。草拟各种案例要求基层纪委按照审理程序和标准进行审理,审结后进行互审、互评,最后由分管案审领导进行点评。对基层单位定性上吃不透、拿不准的案件,采取调阅案卷、提出指导意见或者采取个案指导、集体会审等方式予以指导。三是严把审批前谈话关。让受处分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大会,谈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谈所犯错误的事实经过和对组织认定的事实的意见和看法。近三年来,县纪委共审结案件166件,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57人,没有一人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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