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纪委下发“四个通知书”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邵阳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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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行为,绥宁县纪委在2009年秋季开学之际及时下发“四个通知书”,并对全县各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下发《规范教育收费学习通知书》。要求全县各级学校必须建立教育收费政策文件精神集中学习制度,并将收费政策纳入系统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确保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教育收费的精神、政策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干部及员工。二是下发《规范教育收费检查通知书》。建立从教育局-各校-各班班主任三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网络,并逐级签定责任书。同时,县纪委将会同监察、教育、纠风、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级学校,对财务收支、经费使用、票据使用及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下发《规范教育收费整改通知书》。各级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一费制和收费公示制,并通过校务公开公示栏和校园网等途径向社会公示收费情况。同时,县纪委对被反映和发现的一般性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四是下发《规范教育收费廉政谈话通知书》。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长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建设廉政文化走廊,举办廉政讲座,从源头上进一步预防教体系统的职务犯罪。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共查阅帐目78册、收费票据400余本、入班调查57次、访学生家长109人,梳理出13条整改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对3人进行了警示诫勉谈话。 (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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