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强力推行村干部待遇保障制度“激活” 干事热情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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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该市强力推行村干部待遇保障制度。一是实行工资统发。村干部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工资统发,按月发放,标准为4000元/年到5000元/年不等。二是实行医保扶助。建立了村干部定期体检制度,为全市在职村干部建立健康档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全面体检,并把全市村干部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资金全部由市财政统一代交,免费为他们办理了大病医疗保险,对患病住院治疗的村干部进行救助。三是实行养老保险。凡年满60周岁、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分别享受每人每月600元或400元的养老金。四是实行结对帮扶。对发展条件好、有致富潜力的村干部提供劳动技能、致富信息、发展项目、启动资金等倾斜和帮助,促使他们带头富起来;对发展条件较差、致富能力弱的村干部,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向他们推荐一些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致富项目,并组织技术人员经常性地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该市通过一系列新举措着力提高了农村党员干部的福利待遇,激发了村干部为民办事的热情,有效遏制了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据常宁市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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