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五强促五力”深入治理“小金库”

衡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采取“五强促五力”的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保障力。衡山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牵头并邀请人大、政协参加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保障力。抽调20多名业务骨干作为检查人员,在检查之前,由县纪委组织进行业务培训讲解。制定了《衡山县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范围、内容、方式、步骤和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全县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小金库”专项工作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影响力。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拓宽社会监督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衡山县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大力宣传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通过在《衡山电视台》设立专栏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编发手机短信、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监督“小金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了良好的专项治理舆论氛围。出台《衡山县“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3%-5%的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三是强化检查重点,提升针对力。在全面排查和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确定五类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深入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前检查中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四是强化治理入手,确保突破力。衡山县采取有效措施从四个方面入手,积极寻求深入治理“小金库”的突破口,对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从检查收入入手,摸清被查单位的职能、收入项目、收入的来源渠道和环节,通过对收入完整性的检查,看是否存在截留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从检查支出入手,分析支出项目增减变化情况,通过重点核实各项支出经费的真实性,看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从检查固定资产入手,检查单位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通过检查房屋、门面等固定资产的租金是否真实完整入账,看是否存在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从延伸检查下属单位入手,通过检查下属单位是否存在报销上级单位费用的情况,看是否存在假借转出转进等账务往来设立“小金库”问题。
五是强化纪律要求,形成威慑力。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抗从重”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凡被查发现的“小金库”,全额追缴财政,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清查“小金库”4个,涉及金额250余万元,立案查处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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