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一三五”规范政府采购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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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坚持“一招标、三分离、五公开”原则,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招标”指每年一次公开招标确定协议采购供应商,目前县内共有25家企业为协议采购定点供应商。“三分离”指实行“采管”、“采验”、“招采”分离。设置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管委员会,具体负责管理政府采购市场,监督采购人与供应商的采购行为,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由纪检监察、人大、质监、建设、计划物价等部门组成专门的政府采购验收小组,对照采购预算和采购合同对采购的物资、项目进行验收。对大型政府采购项目的活动派专人全程跟踪监督执行。明确规定采购人员不参与项目、货物招投标,招标人员不参与项目货物的具体采购环节。“五公开”即实行了办理事项、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五公开。今年上半年全县完成政府采购3538万元,节约资金290万元。(封桢 刘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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