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三个注重”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中央扩内需政策落实

今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注重创新工作方法,针对扩大内需实施的廉租住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防护林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等七个涉及1701万元的中央投资项目,集中开展稽察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注重事前谋划, 抓认识提高,措施落实。新晃成立了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的收集、申报和建设作了部署,加强了项目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与卫生、建设、林业等12个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一一签订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及奖惩办法,充分调动了相关人员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注重事中稽察,抓协调联动,优化服务。为确保稽察实效,把过来的单一稽察,与协调服务结合起来,进行全过程稽察。县监察局组织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按照“程序不减,时间压缩”要求,为项目申报和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并要求各单位明确了一名副职领导负责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服务的牵头工作,保证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在本单位高效办理。在管理上,我们采取了“四规范,一强化”的管理、稽察措施:一是规范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建等四个阶段前期工作必须到位,不到位不开工;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各项目单位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质量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制,各项目根据各自行业的要求制定相关的质量标准,严把“三关”,即:工程建设审批关、工程管理关、工程验收关;并认真执行项目监理制,严格把关,对每个项目每月随机抽查三次以上,重点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责任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责任人不受教育不放过;三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每个项目都做到专帐专户,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来拨付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注重事后总结,抓问题分析,完善提高。为放大稽察效应,不放松稽察后的工作,及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以实现项目实施和稽察工作的完善提高。4月份以来,共现场随机稽察26次,并通过电话向项目区群众调查47人次,及时掌握各项目建设情况,对稽察发现的“调整项目计划”和“因抢抓进度,忽视宣传协调和安全质量管理”等21个问题,并及时督促部门开展整改。( 吴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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