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两项制度三项检查”切实规范村级经济管理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 邵阳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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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两项制度”,即坚持政府统筹制度,由乡镇统一对村上的所有账务(包括财政拨款、社会和企业资助款、社会捐款等)进行监督管理,凡村组购买和处理集体财产,必须书面报告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坚持村、组重要经济活动公示制度,各村、组经济活动涉及1千元以下的,每月底村务公开栏公示;1千元以上的,须在实施前公示3天以上;组级在实施各类经济活动前,须以向各户发“明白单”形式公示。开展“三项检查”,即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级组织换届、调整之前,由审计、经管等部门按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对各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结论,同时认真纠正村级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展村级债务清查。以账面数清查为主,对2009年度全县25个乡镇323个行政村的债权债务问题及各村组债权债务现状、新增和化解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清查和落实,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村级项目资金检查。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财政、经管等部门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全县各行政村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增强村干部抵制腐败的能力,从源头上遏止村干部职务犯罪。今年来,该县共清理出违规违纪金额50余万元,其中挪用5万余元,违规开支45万余元;减少村级招待费多323万元,平均每村1.06万元,有效增加了集体积累,化解村级不良债务,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刘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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