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八公开”加强村干部管理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0-09 13:53
来源:株洲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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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株洲县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以此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廉政制度公开。要求村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受村民礼物;不准借公务之便接受请吃请钓,发现一次,扣干部年终奖金50%;不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对村民的要求属职责范围内的,必须尽快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岗位职责公开。每个干部的岗位职责,包括主抓哪个方面工作,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等都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任期目标公开。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各委员都必须制定任期目标。从本村的经济发展指标、农民增收、社会风气、村级班子建设、完成上级任务等方面制定相应目标,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四是干部收入公开。党支部、村委会、村级固定工作人员如电工、会统人员和护林人员等的收入,每半年必须向群众公布一次。五是计生指标公开。每年将上级下达的生育指标和生育条件以及经计生专干、村委会研究确定的生育户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布。六是集体财务和账目公开。包括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收支大账和每月通过会议形式公布一次集体大宗开支;重大非生产性开支,事前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七是建设项目公开。对于村级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乡村公路等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结算等进行公开,做到家喻户晓。八是宅基地的审批公开。“八公开”的实行,使村干部工作更安心,群众对村干部更放心,今年来针对村干部的上访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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