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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村村建立监督委员会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永州市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廉政建设,永州市江华县创新工作思路,拓宽监督范围,全县512个村(社区、居委会)都建立监督委员会,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的行使。
       该县高度重视村级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将村级监督委员会建设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的重要工作突破口,确定2009年度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5名纪委常委和17名部门纪检组长进行包抓示范,召开了全县纪检系统培训会议,就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和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对新任监委会班子的教育培训。监委会的选举坚持“双推双选”,突出代表性。村民监督委员会坚持“十有”标准。即:有领导机构、有工作方案、有村民监督委员会牌子、有村民监督委员会印章、有独立办公室及必备办公设施、有工作指南、有信访登记薄、有工作培训、有会议记录、有资料档案。把村监委会监督工作简化为12种流程图。即,议事规则、工作规范、工作职责、工作纪律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工作规程等制度,制定了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民主监督重点工作流程包括党务公开监督程序、村务公开监督程序、村级事务监督程序等。为使村监委会切实发挥作用,制定了《村级监督委员会年度考核办法》,由财政拿出专项经费,每月对监委会主任给予100元经济补助。通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在监督方式上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单一监督变为全面监督,促使村班子成员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从制度层面解决了难监督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加强了村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普遍推行一季一公示的村务公开制度,在工作的流程上,设置了村级各项事务及各项开支均需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核盖章并公示,上级主管部门方予核销或核准的制度,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杜绝了管理上的漏洞。监委会成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拧成一股绳,共创农民致富、乡村发展之道,农村形成了“三套班子”一条心、共商大事谋发展的喜人格局。(永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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