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加强监督促进贫困生救助工作廉洁安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今年来,为了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湖南保靖县在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下,在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监督,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发放,贫困生救助工作得到全面廉洁安全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已安全发放450名贫困高中生救助金49万元,333名贫困大学生家庭助学金91.87万元,6298名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费360万元。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关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是明确监督工作重点。把落实惠民政策纳入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内容,纪检监察全程参与,跟踪落实。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坚持“三公开”,即扶助政策公开,调查摸底公开,发放落实公开,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春秋开学后,组织检查组对贫困生救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资料,规范程序,纠正失误和偏差,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以上监督措施,实现了“六个满意”,即学生满意、家长满意、教师满意、校长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为加快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救助工作步伐,2006年以来,保靖县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住宿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在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建立“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为全面安全贯彻落实该县《教育强县的决定》精神,建立了全县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救助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为深入开展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加大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力度,多方筹集救助资金,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大学生能够圆成才之梦。2008年来,该县通过各种渠道,对14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了入学资助,资助金额达47.9万元。为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大学生跨进大学校门完成学业,出台了《保靖县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工作方案》,公布了救助热线,确定专人专管,并将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金32万元(其中12万元上交州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基金会)纳入了县本级财政预算。(江世炎 谭吉星 田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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