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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工商局推行五项举措规范执法行为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0-19 09:47 来源:湖南省工商局纪检组

        为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常德市工商局按照“有职就有责、任职必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收及行政执罚等工作程序,着力解决系统内个别工商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一方面,该局利用“一月学一法”和“一月评两案”网上平台,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做到一季一考,半年一赛,把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把题库题目作为升职、转正考试的重点内容。另一方面,开通业务指导系统,在网上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收及行政执罚的文书格式、标准流程等相关资料,供查询下载。二是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收及行政执罚等事项,严禁随意增减和变通执法程序。三是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信息数据的录入。规定所有行政许可、行政执收及行政执罚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录入。如在录入企业注册登记数据时,要求字号名称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录入齐全;证照登记名称的录入必须与工商部门预核的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标准简体汉字录入;经营地址必须按街道、村组的门牌号等具体地址录入,暂时没有门牌号等具体地址的必须注明附近的参照物;经营范围必须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用语目录,严禁随意录入。四是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档案材料的管理,按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移交。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收及行政执罚终身负责制。对工作失误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并与考核、奖惩、提拔、任用等挂钩。对失职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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