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打造驾考“惠民工程”

本报记者 李茁 通讯员 雷文明
省公安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驾考不正之风,深入开展驾考整治和改革“春风行动”,采取铁的措施大力整治驾考不正之风,实现了群众对驾考的满意度和考试质量的双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全省共新增汽车驾驶人39.6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29%,1年驾龄的“新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10.6%,群众有关驾考不正之风的举报、投诉较去年同期减少71%。
“驾考新政”耳目一新
开展驾考整治“春风行动”,关键举措就是实行驾考组织管理的条块结合,建立省交警总队和地方交警支队联合监督管理驾考的机制。今年,省交警总队强化考场的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考场领导选拔制度,在各考场设立了主任和2名副主任。省交警总队将一批在职的总队机关副处长、科长选派到考场任考场主任;一名副主任由当地交警支队调派,负责考试员的管理、驾校培训督导等工作;一名副主任由总队调派,负责值日警官、考生投诉受理等工作。同时实行责任捆绑制,各考场负责人与总队签订责任状,考场发生问题的,有关责任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绩效考核“一票否决”。今年来,该总队负责人和机关民警累计下考场督查达260余人次。
过去,全省驾考考生实行异地考试,考生跨市赴考,增加了经济负担,群众意见大。今年来,省交警总队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创新驾考服务措施。一是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与桩考或科目三考试捆绑,原则上当天考完,减少了考生往返次数;二是规范考场后勤收费,对补考考生不重复收取食宿费用。三是取消了异地考试,除大客车以外,大货车以下准驾车型在本地考试,免除了考生长途奔波之苦。
“高压线”筑“防腐墙”
维护良好的驾考考风,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监督。在内部监督上,今年初,省交警总队制定《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五条禁令》;今年4月13日,又出台《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勤执法十八条规定》,设置“高压线”,对学员、教练、驾校、考试员、考场管理人员有贿考舞弊行为的,坚决严肃处理到位。在外部监督上,建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督工作制度,鼓励考生积极举报、投诉不正之风;将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电话“12122”作为全省考风考纪统一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聘请来自全省各市州社会各界的37名代表为考场形象监督员。
考生不敢送,考官不会收。通过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贿考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查处考试员22名,较去年同期减少40%,考风考纪呈现持续好转的局面。
科技手段保公正
位于望城县星城镇中岭村的长沙驾驶人考试中心,不仅自然环境好,各种先进的驾驶考试设备更是令人目不暇接,这些设备“铁面无情”,对确保驾考考试公平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考试质量,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已全部采用电子化考试系统,‘考官’其实主要是电脑。”10月17日,长沙考场一位负责人介绍,该考试系统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指纹、相片采集系统,无纸化信息系统,电子桩考系统和电子场内技能考试系统。考生从笔试开始到完成整个考试,全部通过指纹及相片确定身份,考试过程中将不接触到纸张及除随车考官外的任何工作人员。在场内考试中,普遍采用红外桩考仪等电子监控手段,每一个单项动作的完成都由监控设备记录并现场打分。
为方便社会各界全程监督考试,省交警总队长沙驾驶人考试中心还对各科目考试全程实行电子眼监控,对考场内的考试情况进行全程摄像,并将图像在候考厅电子屏幕上实时播放、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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