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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对村干部廉政建设提出“八要八忌”要求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0-26 08:43 来源: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一要公正廉明,忌私心杂念。公正廉明是对村干部岗位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只有一心为公,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只有廉洁奉公,工作中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二要勤政务实,忌拖踏懒散。村级工作纷繁复杂,牵涉到千家万户,工作量非常大。这就从村级干部的工作性质上决定了村干部必须勤政务实,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这也是作为一名村干部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三要胸怀全局,忌本位主义。作为村干部不仅要从本村利益出发,为群众说话,更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到整体利益。这是最基本的组织原则。四要团结至上,忌离心离德。团结才能有战斗力,团结才能出政绩。一个村的工作成效怎样,关键就在于村支两委一班人是否团结一致。五要以理服人,忌简单粗暴。“春风化雨露,润物细无声”。思想政治工作在村级的作用是相当大的。很多矛盾都可以通过做思想政治工作予以化解。而很多矛盾又是由于思想工作不到位引起的。因此,村干部必须十分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六要善于计划,忌漫无目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村干部既要善于做计划,也要善于完成计划,切忌漫无目标,过糊涂日子。七要善解难题,忌束手无策。村干部在工作中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解决纠纷、处理难题上,这就要求村干部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仅要会解决纠纷、难题,更要善于解决纠纷、难题。八要善于学习,忌固步自封。社会在不断发展,形势在不断变化,村极工作的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适应时代的要求。这就要求村干部善于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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