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0-27 11:46
来源: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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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把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工作来抓,相继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近5年来,共对5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984万元,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9人。根据审计结论和组织决定,18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被提拔重用,16人被交流或降职使用,5人改任非领导职务,3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狠抓了审计工作质量,对审计范围、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整个审计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审计部门具体实施。明确规定,凡是副科级以上单位党政正职必须接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乡镇党委书记任职满3年,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满4年必须接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建立了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审计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充分运用审计监督成果,提拔重用政绩突出、遵规守纪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处理违纪违法干部,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弥补制度上的漏洞,规范财经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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