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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三评一考一用”治理机关“梗阻病”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0-28 10:08 来源:郴州市纪委

           (通讯员 刘建新 雷衍雄 何光晋)在机关,往往局长通过的事,却被卡在了具体操办的股长手中。这一奇特的“股长现象”被群众戏称为“中梗阻”。嘉禾县通过出台“三评一考一用”的办法,对县财政局产权交易中心等50个重要股级岗位实行动态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所谓“三评”,就是由部门内部、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重要股级岗位的评议。内部评议由被评议单位干部职工、聘请的作风监督员或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县纠风办、作风办派人现场监督,内部评议占总评分的30%。服务对象评议,采用每个评议岗位任意抽取20个以上服务对象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果占总分值的40%。此外,县纠风办和县作风办还采取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结果占总分值的30%。

        所谓“一考”,即由县纠风办和作风办对被评议单位、重要股级岗位的上班纪律、履职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发现在履行职责、工作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将从综合满意率中扣除相应的百分点。

        所谓“一用”,即对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岗位综合满意率在90%(含90%)以上的,为群众满意岗位负责人,次年免评;满意度在60%(含60%)至90%(不含90%)的,为群众基本满意岗位负责人,次年列为抽评岗位名单;低于60%的,或在明查暗访和年终考核中发现存在违纪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为群众不满意岗位负责人。评议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被评为群众满意岗位负责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被评为基本满意但名次靠后的,进行诫免谈话;对评为群众不满意岗位负责人的,建议由组织部门和参评单位免去岗位负责人相应职务。重要岗位评议结果普遍靠后的参评单位,写出整改报告送县委组织部、县纠风办和作风办备案。今年4月,该县公安局矿业治安大队借成立之机向企业主收取“红包”礼金的问题被查实后,作为评议岗位的矿业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某被免除职务。截止目前,该县纠风办、作风办开展明查暗访12次,查处违纪人员6人。“三评一考一用”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全县干部队伍呈现出比作风、比实绩、比服务、比能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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