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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三个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廉洁高效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怀化市纪委

        近年来,麻阳不断探索完善工程建设监督机制,注重在“三个监督”上下功夫,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确保了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一是前期监督。主要是对工程标书内容和制作过程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进行审核把关,规定凡5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和绿化、亮化工程30万元以上项目开标时,县纪委监察局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监督。中标后,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监理部门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协议,并向社会公布廉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中期监督。主要是对工程建设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审计,推广和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四员会签”(监督员、财务员、审计员、项目施工员)等制度;同时加强防范教育,由建设单位纪检部门召集施工单位各项目部经理、技术人员、监理负责人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并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做到警钟长鸣,筑严思想防线。三是后期监督。主要是组织监察组、财务组、质量组,对建设工程竣工后的决算验收进行全面检查、联合审计。(麻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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