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实行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1-09 11:40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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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李光华 徐荣 通讯员 胡青常 张金波 彭娟)“你们不再是本单位的班子成员,不再分管、主管、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近日,来自湘潭县农业、财贸、工交、建设4个系统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该县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上领受了这样的使命。该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湘潭县在湘潭市率先试点,对农业、财贸、工交、建设4个系统23个单位试行纪检监察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选调了16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干部成立了4个工作组,具体负责4个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的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和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负责。16名纪检干部的身份是县纪委、监察局的干部,不再担任这23个单位的班子成员,即不再是领导职务,不再分管、主管、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4个工作组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协调、监督、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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