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3年新增廉租住房28.4万套
(记者 陈淦璋)日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出台《湖南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根据规划,从2009年起到2011年,全省新增廉租住房28.4万套(含2008年第四季度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9520套),新增租赁补贴7.1万户,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记者今天从省住建厅获悉,截至10月底,全省建设筹集实物廉租住房完成投资17.08亿元,建成和筹集322.47万平方米、6.61万套。按国家要求,到明年3月底可完成2009年度计划。
今年5月国家相关部委印发文件中,已明确我省2009年至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我省四部门此次下文,再度强调3年内保障规划:2009年新增房源9.9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5万户;2010年新增房源9.9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万户;2011年新增房源8.6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1万户。根据规划,保障方式为通过统一集中新建、配建、购买、改建、政府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进行实物配租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同时继续实施租赁补贴制度,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市州或县市区政府确定,标准控制在人均建筑面积约13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明确提出实物廉租住房可以由政府投资和低收入家庭出资共建,实行共有产权。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行政府补助、企业投资和个人出资相结合,可实行多种产权方式安置。规划还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制,由市州政府对本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负总责,明确所辖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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