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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深入开展“一章一法两条例”宣讲活动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1-23 16:37 来源:邵阳市纪委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十月份来,新宁县深入开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一章一法两条例”宣讲活动。截止目前,该县纪委常委先后60多次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分别为8700多名党员干部宣讲140多场,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行为规范、增强了法纪意识,强有力地推进了治本抓源工作,打造了一个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平台和载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委及组织部、宣传部副部长为成员的“一章一法两条例”宣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纪委廉政室、办公室、宣教室等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由县纪委一名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纪委办公室。全县各级各单位做到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亲自抓”,凝聚了宣讲活动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此次宣讲活动时间为两年,县委从县纪委、县委党校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一章一法两条例”宣讲团,组织撰写宣讲材料,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进驻各单位进行主题宣讲。同时,在县电视台、?山报、廉政网等新闻媒体开设了“一章一法两条例”宣讲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典型和先进经验,掀起了“一章一法两条例”宣讲活动的热潮。
       三是周密组织实施。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解、座谈交流、知识问答、观看电教片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单位负责人和纪检组长(书记)并为干部职工讲“一章一法两条例”廉政党课,做到了学习有笔记、有心得体会。县委将宣讲活动纳入单位年度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各单位文明目标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并统一组织“一章一法两条例”廉政知识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各级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是严明活动纪律。为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该县把宣讲活动融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中,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开展“学、联、查、改”活动,并加强督查工作,对不积极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较差的单位负责人要予以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和学风建设,实现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执政能力有新提高、勤政廉政树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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