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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四轮齐驱”强力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邵阳市纪委

         近两年来,新宁县以“大方向、大提升、大网络、大作为”为动力,积极创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机制,不断强化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权威,取得了骄人成绩。今年11月11日,副厅级干部、新宁县委书记陈优秀就该工作在全省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会上作典型发言,得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予以了大力推介。
         坚持反腐倡廉“大方向”。县纪委书记担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作为县委五人小组成员之一,直接参与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部署等有关重大事项决策之前的酝酿协商;县监察局局长担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县纪委副书记和县纪委常委由正科长级领导职务担任;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县委全会和干部民主推荐会议。同时,严格干部提拔任用事先征求县纪委意见的制度,凡县纪委常委会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提拔任用。近两年来,县纪委对查实存在问题的6名拟提拔对象予以否决,维护了风清气正的用人局面。
         实现队伍素质“大提升”。一是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机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的提名、任免,由县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协同组织部门经过严格组织程序,报县委研究决定;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及纪检监察员由县纪检监察机关提名、考察并任免。二是明确县纪委内设室主任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副主任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将县机关增加的5个行政编制全部划拨给县纪检监察机关。三是每年安排干部培训专项经费5万元,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和培养。两年来,共交流纪委常委、正、副室主任三名,分别担任正、副局长和乡长,交流出1名一般干部担任镇纪委书记,并从财政、检察等部门选调两名财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副局长担任室主任,选调一名办案骨干从事执法监察工作。
        构建基层组织“大网络”。县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党校、?山管理处均设立正科级纪检书记(组长),?山管理处和县行政学院设立了正科级别的监察室;全县正科级单位配备副科级别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副科级单位配备纪检组长(股级);副科级以下党政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校配备纪检委员;18个乡镇都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484个村(社区)党支部配了纪检委员,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纪检监察工作大网络。
        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大作为”。充分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经费和装备设施经费,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办公经费按2.8万元/人进行预算拨足,并随财政增长作相应调整;每年增加查办大要案经费15万元,单列预算;办公办案装备严格按标准配置达标,乡、村两级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落实纪检监察干部60元/月的办案补贴和村级纪检委员30元/月的岗位津贴。同时,政治待遇上对纪检监察干部高看一等、厚爱一层,近两年来先后提拔重用9名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兵强马壮、粮草无忧”的县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断增强。近两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9件,党政纪处分251人,其中科级干部5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充分发挥了保驾护航经济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赵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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