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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纪委念好党政正职监督“紧箍咒”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邵阳市纪委

        近两年来,新宁县纪委坚持服务中心、顾全大局原则,本着“团结、认真、负责”态度,扎实开展党政正职监督工作,较好地促使各级党政正职“谋好策、用好权、做好事、保好廉”。今年11月21日,在省纪委筹拍《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电教片座谈会上,该县纪委的典型作法得到了省纪委常委唐东平等参会领导的一致肯定。
         监督县处级党政正职“不手软”。一是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分别全程参加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奖金安排使用等问题进行全面的监督、领导和管理工作,监督县委书记、县长落实“末位表态制”,对出现的与党纪法规相违背的苗头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有关情况,打造纪检监察的“全天候监督”。二是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县委、县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学习贯彻党风廉政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县委书记、县长每年度至少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今年,湘纪发[2009]14号文件出台后,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进行了集体学习,并狠抓文件精神的落实,营造出带头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和湘纪发[2009]14号文件规定,督促县委书记、县长正确履行“一岗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认真开展好县委书记、县长的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客观公正地评定出“勤廉指数”。
        监督乡科级党政一把手“措施硬”。一是加强经常性教育,增强廉政意识。近两年来,县纪委对52名提拔任用的乡科级党政正职进行了任前廉政教育,明确了行为规范;县委主要负责人为全县乡科级党政正职进行了3次形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乡科级党政正职围绕“勤廉为民、科学发展”为主题,为干部职工上党课960余场,在教育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从中深受教育。二是开展专题述廉,掌握廉政情况。规定全县乡科级党政正职年度内必须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一次专题述廉,并接受评议测评,及时跟踪管理,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近两年来,有107名党政正职到县纪委述廉,91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开展了包括2名乡党委书记、2名乡长和8名局长在内的12名乡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廉评议,搭建了党政正职经常受教育、公开受监督的平台。三是推行谈心谈话,深化廉洁自律工作。县纪委主要负责人针对乡科级党政正职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和告诫。近两年来,同乡科级党政正职谈心187人次,诫勉谈话27人次。四是突出制度建设,有效制约“人、财、事”权。制定实施了《加强对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推行了乡科级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财务会审制度;重大人事任免、重点项目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行政效能问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狠抓督查落实。五是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权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排在副书记后、居其他乡镇党委委员之前,机关单位纪检组长 (纪委书记)任单位党委副书记,按担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先后在单位党组(党委)中排名;参加同级党组(党委)会议、政务会议,对本单位理财、政务公开、重大决策等进行全面的监督、领导和管理工作,督促同级党组(党委)及行政负责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制度,做到刚正不阿、不畏强权,保持了对党政正职监督的潜在威慑力。(赵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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