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四个结合”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2-08 17:31
来源:麻阳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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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教育与管人相结合,选好“当家人”。从把好选人用人关入手,建立健全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核心的农村基层干部选用新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制度与管财相结合,管好“民心钱”。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村级财务审批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努力形成了“乡镇批钱不用钱、村支两委用钱不存钱、村民理财小组行使监督权”的机制;规范公开形式,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管理等五个方面的统一,杜绝“形式化”、“程序化”,实现真公开,并且在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务、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进行全程监督。三是监督与管权相结合,用好“手中权”。进一步完善党群众议事会制度,规范程序、扩大影响、增强实效。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同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先后查处了两名村级干部违纪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村务、党务公开质量。四是成效与为民相结合,办好“利民事”。切实做好农民减负工作;开展“村级干部勤廉双述”活动;试点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使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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