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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四个创新”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东安县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实质,东安县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并结合该县实际,“四个创新”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一是推进工作思路创新。坚持“四个融入”,力求在保障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一是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政治建设。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效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三是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营造浓厚的廉荣贪耻的氛围。四是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社会建设。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着力搭建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推进工作方法创新。坚持“三个结合”,力求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上有新成效。一是坚持监督与保护相结合。树立宽严相济的理念,正确处理从严治党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对干部既要严格管理监督,又要信任、保护和鼓励干部,支持他们锐意进取、大胆创新。二是坚持严于律己与严于律人相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又要敢于“得罪人”,严格执纪。三是坚持讲究原则与注重协调相结合。既要按照党纪政纪理直气壮地查办案件,又要注重协调各方关系,积极创造条件,变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
  三是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一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机制。把反腐倡廉纳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与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区科学发展。二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抓好组织协调,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各项任务分解到部门、到人,并督促落实好各自承担的源头治腐任务。三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群众参与机制。完善民主评议、四公开等制度,建立行风热线、信息网站、情况通报等与群众民主对话载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推进惩防体系创新。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致力构建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一是在教育防范上体现新思路。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今年将继续开展“三加强三整顿三提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推行“五抓”基层工作法,特别是建立政务日记制度,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在监督制约上拓展新渠道。通过对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强化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今年将全面推行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三是在治本功能上实现新突破。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查办案件的过程变成教育引导、整改规范、促进发展的过程,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蒋东新 邓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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