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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坚持“三项机制” 护航乡村振兴

编辑:向富利 贺大豪 发表时间:2024-01-12 10:28 来源:三湘风纪

“村里签订合同前要走‘四议两公开’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合同期限超过10年、金额超过5万元的,要报乡政府备案。”近日,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下沉到清江桥乡桃花村,联合乡纪委对该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是否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去年以来,新宁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下沉督导、常态调度、巩固提升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坚持下沉督导机制,是新宁县扎实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有效举措。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对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监督清单,结合主题教育、“带着板凳进村”、“入村亲农”等活动,持续下沉一线、直奔现场开展调研督导。深化片区协作,牵头纪检监察室与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职能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开展专项监督、联动监督。联合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成立3个督查组,对16个乡镇进行重点抽查,纠治乡村振兴领域责任不严不实、工作推进不力、整改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

坚持常态调度机制,是推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有力抓手。新宁县纪委监委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提示,各乡镇纪委、相关派驻机构、委机关内设机构定期报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县专项整治办紧盯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汇报、适时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重点关注并及时约谈提醒。目前,召开座谈会、调度会7次,发出工作提示、提醒通知15次,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巩固提升机制,既严肃查处问责,又推动以案促改,是抓实“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应有之义。去年来,新宁县乡村振兴领域查处15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5人,追缴资金47.13万元。针对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规律性问题,先后发出交办督办函12件、纪检监察建议书4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等制度22个,督促强化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同时注重固本培元,围绕乡村治理、乡风民风、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培育安山车头、高桥老渡、金石月汉等清廉乡村示范点,组织乡镇纪委书记、部分村党支部书记50余人现场观摩、交流经验,以清廉乡村建设护航乡村振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三湘护农’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监督、严执纪、求实效。”新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乡村振兴底色更清。(新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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