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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三措并举推进村干部保障激励机制建设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永州市纪委

        近年来,针对全县村干部“干的是硬工作,端的是泥饭碗”,工作积极性不高,基层组织工作难以开展的状况,永州市道县按照“生活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的“三有”目标,通过采取三项措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村干部激励关爱机制,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是建立健全现任村支书、主任养老保险制度。从1999年开始,该县实行离退休村支书、村主任享受养老保险制度。2008年,该县又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村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扩大了离退休村主干享受养老保险的范围。离退休村支书、村主任只要是1999年以前连续任职20年以上或1999年以后连续任职10年(且认定工龄10年以上)或1999年前后累计任职20年以上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县财政每年出资500元,个人交纳200元,为全县581村的现任村支书、村主任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目前,全县共有140名离退休村支书、村主任享受了养老保险,每月领取100至320元不等的退休金。
        二是建立健全离任村支书、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对解放以来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经组织部门确认的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龄在60周岁以上,生活比较困难的村支书、村主任,该县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目前,该县共有1080名离退休村支书、村主任享受离退休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
        三是建立解决“工作村为主”模范村优秀村支书、主任政治、生活待遇机制。自2009年起,道县在全县农村推行“工作村为主”模范村考评机制。该县县委专门成立了创建 “工作村为主”模范村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581个村(社区)进行考核评选。在年终授牌表彰的“工作村为主”模范村中,评选出一批优秀村支书、主任给予重奖。按照“身份不变,待遇优厚”的原则,评选出的优秀村支书、主任当年度享受相当于事业单位人员相当工龄工资报酬(支书、主任工资按1:0.9的比例适当拉开差距,工资次年按季度补差发放到位)。若次年未评选上的,则取消其享受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如连续两年或累计四年被评选上优秀村支书、主任的,县委、县政府招聘其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龄按其担任村支书、主任的时间计算。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后,继续担任村支书、主任的,若工作又连续五年保持模范村的,选任其为乡镇副科级干部。(叶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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